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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隐学堂规约

一方行化,立法须通,处众断量,必凭律教。故学以《四分律》为本,兼学其它经论。欲令远域异邦,翘心有所,界中行者,安神进业。故行念佛为归,般若为导。今略陈数例,幸相共勉。

一、若发心来寺学习者,须具有自学能力,并遵守常住各项规约。

二、本学堂非佛学院性质,不做学院式授课。以学导行,策约身心。

三、学习期间,须精进用功,解行并进。不得避懒偷安,悠悠度日。

四、为学者一切听从授课法师、执事僧安排。若有违抗、不服者,量情处理。

五、学习期间,无特大事情(指三宝事、师长父母病重病故、或自己重病须治者),不准请假下山。若有事需办,可在公共假期外出料理。

六、本寺公共假期为每年结夏安居前二十天、安居后四十五天。学习期间,每月放香四次(初八、十四、廿三、大月三十/小月廿九),酌情出坡。

(责任编辑: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