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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平兴寺执事僧规约总则

伽蓝建施,有赖执事维持。马祖建道场,百丈立清规。丛林体制由兹而始,绵延千载至今依然。执事为常住纲维,众僧楷模。当辅翼门庭,率先垂范,为众办事,尽心服劳。以十方常住为重,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六和相处,无此无彼,无尊卑之嫌,尽职无私。兹将四十八单执事名位开列于左:

四十八单执事担任之职务:

列职东序:

一、都监:亦名都寺,监督各堂口大小执事各司其职,上辅住持,下匡监院(代理住持召开执事会议或僧众会议,议定寺务僧事)。虽不如监院之劳苦,而大端则须总持,故亦名总理。大凡在常住数十年监院者,方充此职。与首座平肩,斋堂座位在监院上。

二、监院:为东序首领,俗称当家,住持右肩,执总庶务。如生产、财政、户口、生活、物资、修建、施主应酬等事,一切皆其执也。必具五长,可充此职:一者慈悲,恩顺大众;二者公直,毫无偏私;三者谨慎,大小无慢;四者勤劳,不图安逸;五者敏达,事无留难。如获至宝此监院,常住所赖也。反此则损可知。

三、副寺:即监院之副。辅佐监院,其所管执与监院同。一切烦杂琐碎之事,监院不及照管之处,赖副寺治理。如财会、采购、保管、监修、信汇、寺产、流通处等。

四、库头:保管库房钱物、器物、用品及各副食品等。负责验收、发放,注意防止损耗。须要廉谨,并掌仓库钥匙。

五、监收:凡出入租息,谷米等物,详细交纳,勿得舛错,以多报少、以少报多。凡收租事皆其执。此监收庄子主二执,须廉正耆旧发心,辅佐住持者充之。

六、庄主:俗呼下院当家,凡庄田一切事务俱其专主。田界庄舍、农具,悉属检点修理。

七、磨头:有干有水,干者磨米麦等,水者做豆腐等。凡磨事须收拾清洁,不得狼藉践踏,或私与人,犯者罚。

八、寮元:古者掌众寮之经文物什,日常所需之类。今则专主云水堂,凡客师到,以礼相接,一东一西送单。指示客师规约、常住道风,照料客师,皆在寮元,须选择老参修行者为之。

九、殿主:早四板供净水、焚香。听大钟完点灯,开梆供粥。粥罢洒扫佛殿及院落走廊,香蜡有余,留课诵备用,不得私卖及送。午梆供饭,朔望及佛诞早课,预送铛钹小鼓在殿,凡上供取供回供及佛事布置庄严等皆殿主之执。

十、钟头:专担大钟之执,大钟者是丛林之号令。引杵宜缓,扬声宜长,凡三通紧缓,各一十八椎,总一百零八下,起止三下稍紧,与板响鼓声互相照应。凡鸣钟先默诵经偈,此是钟头之执也。

十一、鼓头:大法鼓与大钟相偶,晨昏击时,先重手三转四下,然后重手徐徐发擂,中边得所,使得紧慢相参,轻重相应,音声和畅,起复边环,隐隐轰轰,若春雷之震蛰。第一通沿声长击少歇;转第二通连声稍促,更不歇声;就转第三通一向缠声击之,完敲鼓磉二下,起止互相照应。凡上堂戒,早晚开大静,皆鼓头之执。

十二、夜巡:晨朝起床,闻大钟三下打催板。晚课亦闻报钟三下打催板。定香须准,课诵随众上殿,晚开大静后,打催板一转。暇时仍帮殿主作事,此是夜巡之执。

列职西序:

十三、典座:古云首座调性,典座调命。掌众饮食,统管大寮。一切供养,务在精洁,护惜常住,不得暴殄。善调咸淡,适合众口,粥饭上桶,先望斋堂,此典座之执。(所属饭头、菜头、水头、火头、杂务人员等)

十四、贴案:凡上供供菜,须煮熟得味,不得先尝。不得生菜填底,不得私造,偏众饮食。若大众等及客菜应先尝味,使调和得宜。不得粗心失味,亦不得私作人情,与者受者俱罚,除病人要不罚。若无典座,俱属此执代管。

十五、饭头:香到开梆,打粥饭。先盛供,次盛客堂病堂,余外私给者罚。夏季粥饭,宜量人众之去来,扣水米之加减。如有余,宜早调理,不得致馊恶。

十六、菜头:三时菜,俱商之典座,料理清洁。切大众菜,一齐相帮,勿使狼籍。

十七、水头:掌理厨房、茶堂、各堂水缸及大众用水,常令盈满清洁。

十八、火头:熟掌大寮火候,确保用火安全。

十九、茶头:夜巡送灯,晨烧开水,侯殿主先打供水。晚课时烧开水,供诸师饮用。余时烧热水,以备诸师洗脸及耆老洗衣物用,索开水洗衣服者不听。

二十、行堂:凡粥饭未开梆前,齐铺碗巾,值日案上香火。盛菜饭,不得粗蠢,致碗磕作声。结斋毕,方许收碗。食罢净碗巾,须留心收拾,失遗损坏者赔。遇普茶,到库房领茶壶茶盅,茶毕洗净还。遇设斋,有斋主当铺蒲墩,拜过即收,斋毕贴斋条。地每日清洁,随众出坡。

二十一、门头:日夜照应门户,按时启闭,不得有误。出入人等,留心照看,防小人混窜,偷窃财物。或夜扣山门,先通知同寮一道,探知身份善恶,决定不否收留;有尊宿官员士夫等将到,速报知客,远方僧俗随喜者勿拒。

二十二、园头:经理园地,四季种栽,不可荒芜。凡瓜菜等,不得先食,或将园菜,私卖私送。查出重罚。

二十三、圊头:亦称净头。三时过堂,关锁后门。四板点路灯,课诵早殿时,挑各处净桶。清洁卫生间,勤换洗手水,洗洒手巾。晚课罢送各处净桶。

二十四、照客:担负待客事宜,听知客调动安排。上达侍者,禀白住挂,下传告知僧众各自事项。执掌钥匙,料理客房,并管理客众行李、灯火、茶水。

序执东序:

二十五、维那:梵语维那,此云次第。知僧事之次第,如法如律,为规矩之纲。统掌大殿、法堂、净业堂、斋堂一切法务活动。必须自具威仪,方可整肃大众。谦恭虚怀,熟谙唱念法器及仪轨。进止如仪,唱诵有则。不可任意杜撰腔调,扰乱梵音。

二十六、悦众:唱诵如仪,令众喜悦,故名悦众。乃辅助维那,若维那缺席,可代理维那。接腔、送腔,应导众跟板。须娴熟法器唱念,具足威,此悦众之执。

二十七、祖侍:奉侍祖堂香烛、净水、供品,清洁香案祖堂等,是祖侍之执。

二十八、烧香:于法会中持香盒司掌烧香行礼

二十九、记录:记录住持于上堂、小参、普说、念诵、节腊、挂搭等行之法语。

三十、衣钵:掌理丈室器物,法器、庄严、经书、财务等。照应住持日常生活起居,接待会见住持宾客信众,清理方丈寮卫生等。

三十一、汤药:照应住持日常生活起居,侍奉住持饮食汤药等。

三十二、侍者:照应住持日常生活起居,接待会见住持宾客信众,清理方丈寮卫生等。

三十三、清众:原指于丛林修行之大众,后特指无担任执事者。

三十四、请客:即请客侍者,亦称侍客,负责招待住持之内客。若外客则由知客负责。凡住持应接宾客,管待尊宿,节腊特为具状行礼,请客侍者职之。

三十五、行者:指未剃度而在丛林内服诸劳役的带发修行者

三十六、香灯:殿堂香灯,早晚香灯供水,必勤劳周到。遇有上供时,供菜铛铪、香烛等物,预早办好,不得临时仓促。现有电灯,当用则开,不用则关。此香灯之执。

序执西序:

三十七、座元:即首座,即僧堂内座位之元首。

三十八、首座:为西序首领,辅助住持,掌管僧事。翊戴法道,为佛法之纲,与住持分座说法。领众修持,开导后学,督勉大众恪守毗尼。代理住持布萨说戒、主持法事等。

三十九、西堂:辅助住持,协助首座。领众修持,开示后学。勉谕执事,尽职奉公。若住持首座缺,协助监院召开执事会议或大众会议。

四十、后堂:辅翊住持,宏扬法道。率众熏修,升堂说法、开示后学。

四十一、堂主:翊戴法门,扶赞祖庭,行道楷模。掌管各堂职守。

四十二、书记:有二义名书记,一为序执,以参学资历定其位次。凡升为维那、知客、僧值的执事僧,同时也升其序执,或升至书记一执,为寺中骨干分子。二为职务工作名称,亦称写法,大凡丛林多有另请。此指前者,为寺中栋梁,护持常住,为众榜样。

四十三、藏主:协助知藏管理常住藏经、藏书、音像。整理编排修补凉晒等务。办理大众借阅手续,准时开放藏书,无故不得提早关门或延后开放藏书。

四十四、僧值:亦名纠察,教导执行常住各项规约。凡涉及共修集体活动(上殿、过堂、出坡)及日常一切威仪纪律,皆此执督管。不失心、不偏党,居心端正,执法如山。上至住持,下至清众,一视同仁。善巧方便,劝阻过非,令其改正。不得粗言恶语,施予颜色。古丛林序执轮任此执,故名僧值。今则专请一人任执,未至请执时,中途不复更请。

四十五、知藏:统理一切藏书资料。领导藏主管理收藏工作,负责藏书(结缘)出入安排及藏室修葺事宜。

四十六、知客:外应檀信,内调大众。督导客堂所属执事,处理僧众关系,决议僧众去留,对外代表一寺形像,接待僧俗来客(若上宾官员当禀住持知)。实施《常住各项规约》,传达执行常住各项运作。须具威仪道行才学者充任。

四十七、参头:居新到僧之首位,代行挂搭等各种轨式之人。

四十八、司水:禅堂内专任倒水者。

附  则:

以上为本寺暂行规约总则,僧执事谨当遵守,凡大小执事,应克己奉公,尽职尽责。以此身心报三宝深恩,发菩提心,为众服劳,率先典范。如此则众咸倚赖,法门兴隆。
        为提高僧执事整体工作效率,避免个人主观成见,做好本职工作,发挥集体力量,常住成立以主要执事参预的“执事工作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执事会,说戒结束后在客堂举行。由各堂口负责人向住持和尚及小组成员,汇报本堂口当前运作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及近期工作计划。住持和尚听审并指导下一阶段的工作方向,对一些重大问提,展开民主协商,最后由小组统一决议。凡是通过决议的会议内容,应当共同遵行。暂未解决的问题,记录成会议提要,以待下次会议时再作商讨。
        各堂口执事,须对所属管辖区工作应认真负责,掌握整体情况,安排具体事宜,规划统筹下一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执事之间,互相尊动,互相理解,不可意气用事。当虚怀若谷,以常住集体为重,发扬六和精神,同护法门兴盛。

(责任编辑: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