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佛法者,乃九法界公共之法。无一人不当修,亦无一人 不能修。持斋念佛者多,推其效则法道兴隆,风俗淳善。此则 唯恐其不多,愈多则愈美也。至于出家为僧,乃如来为住持法 道,与流通法道而设。若其立向上志,发大菩提,研究佛法, 彻悟自性。宏三学而偏赞净土,即一生以顿脱苦轮。此亦唯恐 不多,多多则益善也。 若或稍有信心,无大志向。欲藉为僧之名,游手好闲, 赖佛偷生。名为佛子,实是髡民,即令不造恶业,已是法之败 种,国之废人。倘或破戒造业,贻辱佛教。纵令生逃国法,决 定死堕地狱。于法于己,两无所益。如是则一尚不可,何况众 多。古人谓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所能为,乃真语实语。 非抑将相而扬僧伽也。良以荷佛家业,续佛慧命,非破无明以 复本性,宏法道以利众生者,不能也。 今之为僧者,多皆鄙败无赖之徒。求其悠悠泛泛,持斋念 佛者,尚不多得。况能荷家业而续慧命乎。今之佛法,一败涂 地者,以清世祖不观时机,仰遵佛制。革前朝之试僧,永免度 牒,令其随意出家,为之作俑也。夫随意出家,于上士则有大 益,于下士则大有损。倘世皆上士,则此法固于法道有益。而 上士如麟角,下士如牛毛。益暂得于当时(清初至乾隆年间, 善知识如林,故有益),祸广覃于后世。致今污滥已极,纵有 知识欲一整顿,无从措手。可不哀哉。 以后求出家者,第一要真发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第二要 有过人天姿,方可剃落。否则不可。至若女人有信心者,即令 在家修行,万万不可令其出家。恐其或有破绽,则污败佛门不 浅矣。男若真修,出家更易。以其参访知识,依止丛林也。女 若真修,出家反难。以其动辄招世讥嫌,诸凡难随己意也。如 上拣择剃度,不度尼僧,乃末世护持佛法,整理法门之第一要 义。祈与令师及一切相识之僧,剀切言之,则其功德无量无边 矣。 (增广卷一·复泰顺谢融脱居士书二) 昨接汝书,知师寿已心有回转,不决定即欲出家。幸甚。 出家一事,今人多以为避懒偷安计。其下焉者,则无有生路, 作偷生计。故今之出家者,多皆无赖之徒。致法道扫地而尽, 皆此辈出家者为之败坏而致然也。光观师寿根性,在家修持, 固不失为一乡之善士。虽不能大弘法化,于自于他,皆有实 益。若出家,则年时已过。又且身弱,不堪受苦。其于学教参 禅一道,若不问津,则了不知其方向。若去参学,则尽此生 力,亦未有得。宗教不知,于一心念佛之道,惟能利己。其于 利人,尚欠参学。以故不如在家,依龙舒安士二林等之修持为 愈也。 (增广卷二·复永嘉某居士书二) 观阁下之天姿境缘,及现在之法运时机,似宜以持五戒 而护持三宝,宏净土而普劝往生,为契理契机之第一要义。何 以言之。阁下年已过四十,天姿非上等。欲研穷经藏,参访知 识。恐有法门无量,光阴不多,纵欲钻研,措手不及之叹。又 现今虽有知识,而僧多滥污,同行乏人(同行,名为内护,能 互相磋磨,挟持进道)。若向上之志一衰,则懒惰懈怠随之, 而不复振矣。 如(不慧)二十一岁,辞亲出家。亦可谓发心真而立行猛 矣。至今五十三岁,若宗若教,毫无所得。徒负亲恩,空为佛 子。所幸者净土一法,于出家学弥陀经时,已生信心。实未蒙 一知识开示。以当时业师,与诸知识,皆主参究。所有开示, 皆破净土。吾则自量己力,不随人转。虽佛祖现身,犹不改 作,况知识所说乎。 又现今法弱魔强,欲护持佛法,在俗则易,在僧则难。阁 下若能严持五戒,专念弥陀。克己复礼,言行相应。然后广行 化导,普利群伦。不可居师位而自高,不可受钱财而自益。在 家为一家演说,对众为大众详陈。则人皆仰其德而信从其言。 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草上之风必偃也。令郎不信此道,亦不 可强。俟其遇境逢缘,天机发现时,一启迪之,自有沛然莫御 之势矣。 莲社初开,须有定规。女人入社,断乎不可。切不可效他 方之漫无检约,以致一法才立,而百弊丛生矣。至要至要。舍 利不能礼拜,丛林不能亲炙,有何所欠。但能见佛像,即作真 佛想。见佛经祖语,即作佛祖面命自己想。必恭必敬,无怠无 忽。则终日见佛,终日亲炙诸佛菩萨祖师善知识。舍利丛林云 乎哉。 市井习气,出家若不真修,更甚于俗。若欲远离,先须 了知世间一切诸法,悉皆是苦,是空,是无常,是无我,是不 净。则贪瞋痴三毒,无由而起矣。倘犹不能止,则以忠恕忍辱 治之,则自止矣。若又不止,则设想于死,自然无边热恼,化 为清凉矣。报恩经谓次第受戒。今出家受戒者,亦先三皈,次 五戒,次十戒,次具戒,次菩萨戒。但古之受戒者,是发心为 了生死。今之受戒者,多是为充大僧而图体面。得戒之言, 从未措怀。故外方之蟒流子,下流坯,无不皆是受过三坛大戒 之僧。此其弊由于清世祖罢试僧,免度牒。与近世之为师者贪 名利,喜眷属之所致也。吾恐贵地诸僧,不知此义。谓度人出 家,是第一好事。致匪类入法,法随以灭。故不避繁琐,而覼 缕言之也。 (增广卷二·与谢融脱居士书) 甚矣,学道之难也。弘一师之志,唯弘一师则可。若无大 精进,生死心不切,则成懒惰懈怠之流矣。今之僧人,实难令 人生信。但既追悼僧人,何可诽谤僧人。若举其善者,戒励不 善者,则无过矣。然自既在学生之列,即戒励亦宜缄默。以此 种事,唯有德望者,方可举行,非黄口雏生之所宜为也。 (增 广卷二·复周群铮居士书七) 凡为善知识,一举一动,皆有关于如来慧命,众生善根。 非止升座说法,方为宏法利生也已。吾读续传灯录,见投子颙 禅师,有大智慧,具大作略。升座而左右顾视,能令富郑公直 下知归。从兹力参,径造其极。而以十余担行李,令司马温公 欲见而中止。毕生于如来大法,自己本性,为门外汉。使颙师 一钵一杖,则温公未必不如郑公。而温公以吹毛求疵,自失巨 益。颙师以什物过多,损众福田。有法道之任者,俱宜鉴之。 (增广卷二·与友人书) (责任编辑:清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