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动静未曾异
时间:2014-10-11 16:13 来源:平兴寺 作者:界诠法师 点击:次
《肇论·物不迁》“昔物自在昔,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从昔以至今。” 此是本论中心之义。 过去的事物只是在过去,不从现在到过去;现在的事物只是在现在,不从过去到现在。 一切事物只在当时当下,而不迁流。似乎感觉一切事等流相续,其实任何事情只是发生在那一时刻。如孩童时不能带入青年;老年时,老年亦不能到孩童和青年时;唐时无现代时,现代时无唐代时。 所谓“不迁”,并非主张常恒反对无常,而是说明动静未曾异的意思,或有认为一切事物有主宰不变主体的自性见。论在破此,而言“不迁”。
记于:2010年10月16日周六 晴 16℃净居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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